什么是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是什么意思?

  信用评级(又称为资信评级、资信评估、信用评估)就是由独立中立的专业评级机构,接受评级对象的委托,根据“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级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标准化规范化的规定为依据,运用科学严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应的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比较、测定和综合评价,以简单、直观的符号(如AAA、AA、BBB、CC等)表示评价结果,公布给社会大众的一种评价行为。

  信用评级是资信评级机构根据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对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筹资的发债人的整体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据此判断发债人届时偿付债务本息的能力,进而对其违约可能性进行的科学评估。在实践中,这种评估通常划分为不同的级次,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标示为不同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与违约可能性逆相关。信用等级越高,违约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反。信用评级的核心是通过向债券购买者揭示发债人的风险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信用评级是征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信用风险度量、信用风险监测、信用风险预警、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率市场化下的金融产品风险定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用一般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它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是经济交往中交易双方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承诺和实践。但是人们日常在使用信用一词时,往往把道德因素和经济因素连在一起,形成较为宽泛的信用概念。这种宽泛的信用概念几乎与“诚信”的含义相类似,它既包括人们社会交往中的道德伦理,如诚笃不欺、有约必践等,也包括授信人与受信人的经济交易关系,如诚实经商、信守合同等等。

  信用评级中的“信用”,主要是指货币借贷活动中的信用行为。它不包括道德因素在内的宽泛信用内容,也没有把经济因素中所有信用活动全部涵盖进去。信用在经济学中定义为以偿还为条件的一种承诺,因此信用评级就是指人们在货币借贷活动中的信用承诺,能否自主、如期履约的能力和可信度的预测和判断。

  信用评级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自1909年美国人约翰·穆迪用简单符号划分债券信用优劣,开创信用评级先河以来的百年间,通过市场经济各国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形成信用评级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以及功能的共识。即:信用评级就是由独立第三方、合格的专业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采取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合理、规范的评级程序,对企业等筹资主体或债券等融资工具的如期还本付息能力和可信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并以简明的符号表示出来,给投资者、贷款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从而为社会各方实现投资和融资提供服务。

  中国诚信企业协会[CCEA]制定了《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单位信用级别评定标准》,该标准是信用认证标准的简化版本,适用于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的组织。

  信用评级有什么特点?

  1.信用级别,是广义的信用级别,是指单位的主观信用级别,即:单位诚信的主观意愿程度。

  2.信用级别评定不对单位的客观履约能力进行评价,也不对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它仅仅关注单位履约的意愿,并被动地、忠实地记录单位履约的结果。

  3.信用级别评定对单位评级前的历史信用表现仅做有限关注。

  4.信用级别评定主要关注单位评级后的信用表现,并被动地、忠实地、动态地向社会反映。

  5.由被评级对象的客户及其它利益相关方对其诚信情况进行评价与监督。

  6.不能直接评为AAA级,只有通过诚信经营才能提高自身的信用级别。 因为信用级别的上升靠信用积分,而信用积分是靠每日诚信的积累,每日增加时间信用积分一分。一个企业初始评定最高才能为A级(通过信用认证的企业最高才能评为AA级),一年后(360分后)才可能达到AA级,如果一年之内出现了问题,会扣信用积分,就很难升级了。并且,协会积极创建符合标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由该系统保证信用级别评定的客观性、制度性,减少主观性与人为性。

  7.为了防止企业索要评级结果,标准规定:无论信用评级结果和级别调整结果是否符合单位的要求,评级费用与年度的证书年检费用等均不退还。

  8.要求单位媒体公告。单位初次获得信用级别或提高信用级别时,应在报刊或其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经协会审阅,并将公告的报刊或音像资料向协会备案。

  9.取得信用级别的单位,可申请成为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10.同样适用三罚制。信用评级作为信用认证的简化版本,简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制度建设,也即是信用管理能力的评价,其身份验证与失信责任的标准都没有降低。通过信用评级的单位失信后,将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信用惩罚。

  信用级别与信用管理级别的区分是什么?

  1.信用级别只对诚信意愿进行评价,不对信用管理能力进行评价,信用管理级别对诚信意愿与信用管理能力同时评价。

  2.信用管理级别只在信用认证中评定,所以要求更加严格。

  信用评级标准与信用认证标准的联系与区别

  信用评级标准是信用认证标准的简化版本,是针对人数较少、管理部门较少的单位开发的信用评价标准,除以下区别之外,其它都是相同的。

  1.信用评级对申请单位以前年度的信用情况未做要求。

  2.信用评级也要求申请单位建立信用管理部门,但不要求该部门专职化,也不要求该部门专业化,就是说无须有国际信用执业人员。这样要求,是考虑到申请单位人员少、管理部门少的客观事实。

  3.信用评级要求申请单位与专业信用机构签订信用顾问协议,这是为了弥补申请单位没有专业、专职信用管理部门的缺失。如果申请单位有一个持有执业证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也可以不签订信用顾问协议。

  4.信用评级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几乎没有要求,只要求建立外部信用监督、信用快速反馈、危机处理与积极补救、配合信用调查、全员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人事制度五个制度,前四个制度都属于对外的制度,实质上都是与信用监督直接相关的制度。明确承诺制度、信用风险识别与预防制度等这些加强的深化内部管理的制度都没有要求申请单位建立,当然也不对其进行关注与评价。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